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:蘇順虎
  據新華社電 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蘇順虎涉嫌受賄2400餘萬元被提起公訴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7日上午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蘇順虎表示不上訴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03年至2011年間,蘇順虎先後利用擔任原鐵道部運輸局營運部貨運營銷計劃處處長、營運部副主任、副局長兼營運部主任的職務便利,分別接受山西省曲沃縣閩光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某、江西省中創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周某、北京市鐵潤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某的請托,為上述3家公司謀利,並收受3人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00餘萬元。案發後,受賄款物全部被追繳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蘇順虎利用職務便利,為他人謀利,收受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行為構成受賄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鑒於蘇順虎在調查期間,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,有坦白情節,認罪悔罪,且受賄款物全部被追繳,對其可酌予從輕處罰。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  據瞭解,58歲的蘇順虎是湖北人,研究生文化,2011年6月被中紀委雙規。
  (原標題:圖文:蘇順虎被判無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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